新浪财经> 证券> 正文
关于调整鹏华行业成长基金有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投资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与托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3月3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原规定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现调整为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原规定赎回最低份额和每个账户持有最低份额为1000份,现调整为赎回最低份额为0份,每个账户持有最低份额为30份。 投资者可通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办理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以上内容调整后,本公司将及时修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并在最新的一期更新招募说明书中予以列示。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