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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ST太光 公告编号:2008-003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华之达商贸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1% 的股份)的证券账户出现了买卖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太光电信”)股票的行为,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华之达商贸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8日以每股9.41元的价格买入太光电 信5,000股,于2007年9月19日以每股9.48元的价格卖出太光电信10,000股。上海华 之达商贸有限公司此次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 二、据了解,上海华之达商贸有限公司本次意在减持该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解 除限售的股份,2007年9月18日的买入行为属于误操作,同时此次操作未给其带来收 益。公司已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责成其认真学习、 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行为。 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股东法律法规的培训, 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