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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入主海星科技被指有瑕疵 拟置入资产涉诉(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 02:10 第一财经日报

  格力涉讼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一位人士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证实,确实存在上述行政诉讼,“这个案子目前正在行政诉讼过程当中,这块地目前的权属是格力房产,南科公司之前提起过行政复议,复议的结果是维持原来的行政决定,之后南科提起了行政诉讼,南科公司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但并不代表这块地的权属有问题,一切都要看法庭的判决。”。

  “也就是说,格力房产目前取得这块土地的产权是合法合规的。”该官员补充说。

  上海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黔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指出,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海星科技拟置入的核心资产涉诉,应在披露的范围。尽管格力集团目前拥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证,但是只要牵涉到诉讼,都有败诉的可能,其土地资产权属也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因此有必要让投资者知晓。”

  对于为什么海星科技没有披露上述案件的原因,上述海星科技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司没有接到相关文件,而且也不知道有关资产是否涉诉,从现在了解的情况来看,公司不存在所说的涉诉问题。”

  海星科技证券事务部人士同时表示,公司会向大股东询问此事并按证监会要求处理。记者获得的一份格力房产对于该案的书面意见称,格力房产认为南科公司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理由是:南科公司取得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为:1999年8月~2001年8月,但南科公司取得房地产权证是在2003年2月,是在批准书超期失效的情况下。而珠海市国土局和规划局是经珠海市政府批准,为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涉案土地改为小学用地。之后,政府将收回的土地调整、置换为格力房产名下价格更高的土地作为小学用地,调整、置换后的用地不仅大于收地面积,而且位置等方面均优于收回土地,因此,格力房产是依法取得涉案土地的使用权;另外,格力房产还认为,南科公司在本案中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行政复议的结果根本没有提到诉讼失效的问题。”吴纬国强调。截至记者发稿,南科公司已经于1月28日正式对格力集团涉嫌侵权提起诉讼。洪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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