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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独立董事意见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 09:11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S哈药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下称“本次股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审议的本次股改有关方案,认为该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通A股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保护流通A股股东利益,如:在审议本次股改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上为流通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通过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实施类别表决;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本人认为,公司进行本次股改工作,符合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解决了公司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协调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公司本次股改方案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同意本次股改及其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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