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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 09:59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职责,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特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总会计师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公司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并出具专项说明。
第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
1承担。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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