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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 09:59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先锋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年报工作程序,提高年报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及独立性作用,完善年报披露工作水平,为广大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有效依据、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与权力,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经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上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本年度的工作计划要点,形成会议纪要,相关当事人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及各控股子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7个工作日内,向独立董事提交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
第五条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至少安排一次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经理层交流和沟通,分析问题的成因,判断其风险程度,探求解决方案。见面会应形成书面记录,当事人应在书面记录上签字。
第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经理层的沟通,会同相关职能
部门,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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