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分别于2007年4月18日及2007年10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天津万通时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金额分别为3亿元和1亿元。 二家子公司提出为其贷款担保的申请符合项目开发进度的要求,资金到位后,将有利于推进项目开发进程,加快周转,缩短开发周期,尽快进入销售期,取得盈利。 我公司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版权所有: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 创新一步 领先一步 The more innovative the more leading创造最具价值的生活空间 To create the most valuable living space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天津万通时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为3亿元和1亿元。 公司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决策程序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版权所有: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 创新一步 领先一步 The more innovative the more l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