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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 21:30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
第三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五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发现内幕交易或不利于年报信息保密的情形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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