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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 19:20 中国证券网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08—00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函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2月2召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根据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独立董事: 郑植艺 李春彦 康建斌
200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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