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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 18:40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机电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保证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能够切实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增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保障其知情权和调查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章 汇报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至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在召开董事会讨论年报之前,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财务情况,并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 沟通制度
第四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应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并在书面记录上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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