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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令*ST沧化成盈利大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 08: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新会计准则令*ST沧化成盈利大户

  2007年实现净利润11.31亿元,债务重组带来的账面收益高达19.86亿元

  证券时报记者 申 木

  本报讯 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国内上市公司再现从巨亏变为“盈利大户”的案例。去年一度因为债务危机差点破产清算的*ST沧化(600722)今日公布的年报显示,通过债务重组带来的巨额非经常性损益,2007年该公司获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1亿元,相当于该公司2007年全年营业收入的4.56倍,按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达到2.68元,超过了很多多年来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

  不过,需要投资者引起注意的是,这些“盈利”数据只是一种数字游戏,并没有任何经营上的实际意义。因为扣除因债务重组带来的巨额非经常损益,*ST沧化2007年实际净利润为亏损7.10亿元。也就是说,债务重组带来的账面收益达到19.86亿元。

  真实的情况是,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原材料涨价等原因,*ST沧化控股子公司沧州沧井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PVC 装置2007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同时,因安全生产隐患不能消除,2007年5月*ST沧化老厂区年产6万吨PVC生产线也被迫停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报告期内,*ST沧化实现营业收入2.4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39% ;实现营业利润-8.79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亏46.92%。

  2007年4月10日,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ST沧化债权人鄂尔多斯市鼎华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还债,*ST沧化一度陷入破产边缘。2007年4月30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公司破产还债一案,*ST沧化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后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公司破产管理人和公司董事会的积极努力和协调下,*ST沧化于2007年11月16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终止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程序。

  2007年12月21日,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竞得了*ST沧化原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ST沧化1.28亿股股份和沧化集团所持*ST沧化股东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完成之后,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ST沧化。

  *ST沧化称,目前,根据《重组方案》和《重组协议书》,公司已经开始组织人员,筹措资金,争取尽快恢复生产。根据《重组协议书》的约定,公司拟半年内恢复公司23万吨PVC装置的生产运行;3个月内开始对公司6万吨PVC、8万吨烧碱装置进行搬迁,一年半内全部完成;3年内开工建设公司40万吨PVC项目。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和沧州市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规划项目的实施进程,确保用5-10年的时间将公司建设成年产100万吨PVC树脂和以相关化工产品为主的化工产业基地,将公司打造成资源配置合理、技术装备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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