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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茂实华股改方案终获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 02:06 证券日报

S茂实华股改方案终获通过

  □ 本报记者 杨鉴旻 王容玄

  S茂实华(000637)股权分置改革在1月30日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通过。S茂实华股权分置改革由于大股东的原因,一直未能通过,拖至今日。根据股改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5100万股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3股。

  记者在现场了解,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非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2.95亿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5.42%。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093人均为网络投票,代表股份4769万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的30.86%,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55%。

  公告显示,S茂实华第三大股东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承诺对职工互助会和北京泰跃的对价先行垫付,而北京泰跃尚未就对价安排所需股份解除质押和冻结。此前,裕丰伟业已将所持有的4914万股法人股装让费中信信托,转让后持2805万股,占总股本的6.21%。

  日前,大股东北京泰跃与湖北金环的债务纠纷,湖北金环向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北京泰跃偿还该公司股权转让款8846.085万元,2007年9月18日,湖北金环收到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关于湖北金环和北京泰跃债务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湖北金环撤回起诉。同日,湖北金环另收到该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关于申请人湖北金环与被申请人北京泰跃又一起债务纠纷案,法院裁定冻结北京泰跃持有的S茂实华股票共1.33亿股。湖北金环已办理了相关股权的司法冻结手续。

  目前,非流通股股东包括北京泰跃、裕丰伟业在内等一致动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而提出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股份已超过三分之二。S茂实华董事长郭劲松表示,公司股改几经波折,此次通过的方案是最佳的方案,也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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