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2日 00:29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确保公司年报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公司管理层还须安排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汇报和考察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独立董事对审计工作安排或其他财务相关事项存在疑问的,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应保持必要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应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上述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做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七条 本工作制度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后生效。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