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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 20:00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840 证券简称:新湖创业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张盛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相子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张丽萍女士、相子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浙江新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精神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以上议案的相关人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治理纲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没有发现上述被聘任人员有违反《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发现上述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以上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陈和本、张仁寿、孙宇辉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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