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08-00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0,500,162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08年2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1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1月2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2月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2007年2月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500,162股上市流通。本次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法定承诺事项 公司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特别承诺事项 公司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特别承诺: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承担包括财务顾问费、保荐费、律师费、沟通推介费、媒体宣传费等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费用。上述费用已于2006年3月31日前已支付完毕。 三、股权分置改革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后至今,除分配、转赠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2007年2月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第一次上市流通,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更: 公司总股本305,001,61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68,892,23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36,109,378股。具体详细请参见公司2007年2月1日公布的《关于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2)2007年11月8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1.1亿股,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更: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5,001,61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278,892,23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没有发生变更,仍为136,109,378股。具体详细请参见公司2007年11月8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权分置改革后至今,各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1)2007年2月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第一次上市流通,公司2家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原限售股份15,250,081股和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原限售股份15,250,081股,合计30,500,162股上市流通。 在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133,278,313股,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35,613,925股。 (2)2007年11月8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1.1亿股,各股东(包括新进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比例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133,278,313 32.12%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5,613,925 8.58% 力天集团有限公司 11,000,000 2.65% 江苏达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1,000,000 2.65% 北京翰运天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1,000,000 2.65% 闽兴恒昌(北京)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 2.65% 上海丽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11,000,000 2.6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00,000 2.65% 中节能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7.23% 北京宏泰兴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0 2.17% 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1.20%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2006年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249,997.67元;资金占用主要由以下方式形成: 1、应收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调入的工程人员所代缴的五险一金,金额:1,201,348.67元; 2、应收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建筑工程项目时,暂扣的工程维修质量保证金,金额:48,649.00元; 公司资金被占用问题一经发现,公司董事会立即督促其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积极配合公司进行清偿,已于2007年2月1日将上述占用资金全部归还。 另外,公司通过自查确认,自上述被占用资金全部清偿之日起至公告之日止,控股股东不存在侵占公司资金情况。 同时,公司保证,以后不再发生被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如若发生,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工作备忘录(第14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等有关规则,对公司本次相关股东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和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0,500,16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2月1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1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133,278,313 32.12% 15,250,081 118,028,232 2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5,613,925 8.58% 15,250,081 20,363,844 合计 168,892,238 40.7% 30,500,162 138,392,076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按照公司股改说明书,公司本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期应为2008年2月6日,但是由于2008年2月6日为非交易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期顺延至2008年2月13日。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上市流通股日为2007年2月6日,具体详见2007年2月1日公司公告的《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 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68,892,238 -30,500,162 138,392,076 2、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110,000,000 110,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78,892,238 -305,00,162 248,392,07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A股 136,109,378 +30,500,162 166,609,54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36,109,378 +30,500,162 166,609,540 股份总额 415,001,616 415,001,616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