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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17:29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 临2008-00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临时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月30日在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1号楼(中国船舶大厦)三楼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小津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人,其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19,622,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426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江南长兴造船公司65%股权的预案》,关联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043,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会议同意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长兴造船65%的股权,收购资金由外高桥造船以负债方式落实,并由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在本预案的框架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收购相关的事宜。
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19,622,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0 股。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解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上述预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余启平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到会董事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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