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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琼花大股东质押股权做债权信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9:21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李亦金 曹卫新 昨日晚间,江苏琼花公告称,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有关办理股权再质押事宜的通知,琼花集团委托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申请期限为两年的贷款2.2亿元,涉及将所持公司股权再质押给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投”)。 目前,琼花集团持有江苏琼花法人股5691.26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3%。据了解,琼花集团此前曾质押所持公司股权做信托。2006年8月,公司发布公告称琼花集团与江苏国投签订了《江苏琼花股权收益(权财产信托合同》,琼花集团将其所持公司5691.2632万股股权未来十八年的股权收益(权)信托给江苏国投,设立财产信托,并委托江苏国投代为转让财产信托项下的全部优先信托权益。2006年8月琼花集团即按有关规定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拥有的公司44.33%的股权质押作为回购承诺的一项保证措施。 本次,琼花集团与国信集团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申请期限为两年的委托贷款2.2亿元。为委托国信集团贷款,琼花集团亦与国信集团控股的江苏国投签订《债权信托合同》,按照合同的要求,琼花集团要将其持有的江苏琼花法人股再质押给国信集团控股的江苏国投。 公告透露,琼花集团已于2008年1月25日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再质押登记手续,累计质押的3.8亿元将作为按时足额偿还《江苏琼花股权收益(权)财产信托合同》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所有本金、收益、利息、罚息(若产生)及其他费用的保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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