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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 与中国人寿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07:00 中国资本证券网
□ 本报记者 庄少文 2008年1月2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在京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裁杨超出席签字仪式并分别致辞,招商银行副行长张光华与中国人寿副总裁万峰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及相关业务领域的具体合作协议。双方领导认为,招商银行和中国人寿同为国内市场享有盛誉的金融机构,各自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此次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双方的既有优势结合起来,将极大地促进双方的市场拓展,增强各自产品和服务的覆盖面和竞争力,真正做到为广大客户提供“一揽子”的金融服务。 按照招商银行与中国人寿此次签订的协议,除目前已全面开展的银行兼业代理业务以外,双方还将在合作开发集合年金计划、捆绑进行企业年金市场拓展、合作发行联名信用卡、合作开发兼具银行、保险与财富管理功能的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表示,招商银行是国内最具竞争力的商业银行之一,近年来连续被国内外权威媒体和机构授予中国最佳银行、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等荣誉。在刚刚过去的2007年,招商银行又取得了历史最好、领先同业的经营业绩,特别是纽约分行成功获批,不仅标志着招商银行国际化经营取得重大突破,也突出体现了国内银行业多年改革发展的成果。招商银行一直与中国人寿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人寿是招商银行在H股上市时在境内选择的唯一战略投资者。双方多年来在保险代理业务、资金业务等领域也有着广泛地合作。招商银行和中国人寿分别作为银行业和保险业极具代表性的企业,先天就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两大品牌的全面战略合作,一定能发挥巨大的复合效应,极大地促进双方的战略发展。 中国人寿总裁杨超表示,作为中国保险业的龙头企业,近年来中国人寿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长足发展,实现了一个又一个重大跨越。目前,中国人寿正在积极推进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建设,“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业务布局已基本建立。加强与业内外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是中国人寿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寿已参股了银行、证券等多家金融机构,与国内地方政府、大型金融机构等签署了一系列战略合作协议。招商银行在国内银行业以服务优良、富于创新著称,在客户尤其是高端客户中享有极好的声誉。中国人寿与招商银行的此次合作一定能开创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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