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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宾馆监事买卖公司股票获利人民币44.94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03:08 证券日报
本报讯 东方宾馆(000524)公告,公司监事杨杏光女士于2008年1月23日,以8.39元购入东方宾馆3000股,2008年1月24日,以8.55元卖出其中的770股,剩余股票按规定锁定。本次买卖获利人民币44.94元。 杨杏光女士的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公司责令杨杏光女士将本次买卖东方宾馆股票所获收益人民币44.94元于2008年1月31日前全额上缴归公司所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行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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