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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港遭公开谴责 原董事长被认定不适担任高管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21:0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网讯 (上海证券报记者 黄金滔) 记者28日从深交所获悉,因未如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公司股权变动信息、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北海港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今日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并且公司监事王学利、原董事长徐文元还被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 经深交所查明,北海港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其一,2004年9月8日,天津德利得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利得")以1.68亿元 收购北海港40.14%股份,上述股份由北海市国有控股的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投资")和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昂交通")分别持有,而天津德利得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于2005年3月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的改选,实质控制了北海港。北海港未及时披露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信息,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德利得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学利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要约收购义务;而机场投资、高昂交通在回复深交所问询以及2005年3月3日刊登的公告中称,"其受让北海新力的国有股股权的款项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其他实际出资方和与第三方签订的其他协议或做出的安排,以及通过该协议或安排转移股东权益的情况",与上述事实严重不符,未如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二,2006年8月8日,天津德利得控股的北海市凯威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威物流")与机场投资、高昂交通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两公司持有北海港的40.14%股权转让给凯威物流。北海港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学利、天津德利得、机场投资、高昂交通均未及时披露公司上述股权变动信息。 其三,天津德利得实际控制北海港后,通过多家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金,初步查明,截至2007年6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为12781万元;同时,北海港还为天津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7100万元。北海港未及时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对此,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对北海港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德利得、机场投资、高昂交通、公司原董事徐文元、杨延华,董事谢文浩、刘海秋、苏华春、陈怡,独立董事赵树梅、谷燕铭、牛志伟,监事赵朝蒙、王学利、刘雄伟,原监事何典治,原高级管理人员韩立梅、祖春茂、王宏涛,高级管理人员甘宏亮、孙林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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