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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昌源(000592)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19:14 中国证券网
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提名刘平山、钟立明、庄友松为公司董事会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公司董事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刘平山、钟立明、庄友松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公司原董事刘健、高幼军、蔡济民在任职期间能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陈德和 李锦华
200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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