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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漯河市人民东路9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松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6,720,15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7.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9,339,08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7,381,06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8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245,975,50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反对507,6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237,05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245,723,9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反对608,9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387,3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2)发行数量。 同意245,723,5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反对609,3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387,3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3)发行方式。 同意245,723,5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反对609,3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387,3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同意245,723,5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反对614,0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382,6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5)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同意 245,721,141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反对 613,55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弃权385,46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同意245,723,9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反对608,9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387,3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7)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同意245,758,4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574,4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387,3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同意245,716,4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反对616,4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387,3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245,723,9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反对608,9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387,3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同意245,716,5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反对533,8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469,8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245,716,1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反对534,2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469,8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同意245,751,0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499,3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469,8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45,716,54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反对533,8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469,81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7、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年薪的议案。 同意245,695,926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反对645,36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378,86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房晓东、陈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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