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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600785)关于第一大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08:33 中国证券网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3日与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6,140,3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27%)的股权转让协议。该事项尚需经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受让方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占其总股本的40.80%)。
本次权益变动系在同一控制主体之下的股权协议转让行为,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杭州天天物美商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支付对价。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情况详见《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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