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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600895)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08:23 中国证券网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月22日在张江大厦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代表股份639,792,4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28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小龙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两名)。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名)。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39,792,464股,其中:
同意:639,734,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反对:0股;
弃权:58,31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2、选举王洪卫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39,760,265股,其中:
同意:639,760,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3、选举谢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39,760,305股,其中:
同意:639,760,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以上第2、3项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林海律师、陶凌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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