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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博通(600455)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 11:58 中国证券网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069,933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月2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交大博通")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7月1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6年7月2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7月2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1)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交大博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其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交大博通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
① 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
若2006 -2007年交大博通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以下任一设定目标时,将执行追送股份:
◆200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24.58万元(即在现有总股本条件下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2007年度净利润较2006年度增长30%以上;
◆2006-2007年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② 追送股份数量:向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的股份总数为1,100,000股。如果期间交大博通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缩股的情况,送股数量在1,100,000股的基础上同比例增减。如果期间交大博通实施增发、配股等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不做调整,每股追加对价股份数量将发生变化,每股追加对价股份数量调整为:1,100,000股/变更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
③ 追送股份时间:交大博通董事会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财务决算报告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经发集团承诺追送的股份无偿过户给追送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
(2)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送股份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2007年4月28日披露了2006年度报告,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在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165.46万元,净利润695.02万元,达到624.58万元的经营业绩设定目标,经发集团无需追送股份,承诺履行良好。公司2007年度报告拟于2008年4月18日披露。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承诺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
持有公司总股本百分之五以上的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2、 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无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情形。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包括: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有发生变化。
(1)公司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2)公司有股权拍卖、转让、偿还代付对价、其他非交易过户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有新进限售流通股股东情况。
具体为:
公司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第二大股东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9,023,520股(占总股本的14.4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不是公司股东。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西中法执民字第2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8年1月18日将公司第二大股东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120,000股股份划转至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的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该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法人股。
本次股权司法划转完成后,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5,903,52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46%,为第三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持有公司3,120,000股,占总股本的4.99%,为第五大股东。
公司其余股东及持股比例不变。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改过程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文件,对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李台元、王进芝、魏霞云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该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本次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李台元、王进芝、魏霞云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提出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有关承诺。
在交大博通股权分置改革中,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李台元、王进芝、魏霞云因其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改,其应承担的对价安排由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其执行。代为垫付后,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李台元、王进芝、魏霞云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同意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李台元、王进芝、魏霞云所持全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
综上,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李台元、王进芝、魏霞云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交大博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069,933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月2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件的流通股股 流通股股份占公
份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1 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 7,984,760 12.78%
2 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4,142,455 6.63%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3,120,000 4.99%
4 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 2,022,900 3.24%
5 李台元 1,152,319 1.84%
6 王进芝 366,814 0.59%
7 魏霞云 165,000 0.26%
合计 18,954,248 30.34%
8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740,232 20.40%
9 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 5,903,520 9.46%
合计 18,643,752 29.85%
总计 37,598,000 60.19%
================续上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上 剩余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
市数量 股股份数量
1 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 3,122,900 4,861,860
2 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120,000 1,022,455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3,120,000 0
4 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 2,022,900 0
5 李台元 1,152,319 0
6 王进芝 366,814 0
7 魏霞云 165,000 0
合计 13,069,933 5,884,315
8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 12,740,232
9 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 0 5,903,520
合计 13,069,933 18,643,752
总计 13,069,933 24,528,067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1)在股改说明书中,公司股东尚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西中法执民字第2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8年1月18日将公司第二大股东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3,120,000股股份划转至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的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该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法人股。
本次股权司法划转完成后,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5,903,52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46%,为第三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持有公司3,120,000股,占总股本的4.99%,为第五大股东。相关事项公司2008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所持公司上述3,120,000股之前是由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且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原在本次可以流通3,122,900股,所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本次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3,120,000股。
(2)在股改说明书中,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自2006年7月25日起12个月之后可以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均为3,122,900股, 因其已被法院司法划转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3,120,000股,所以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本次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3)在股改说明书中,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06年7月25日起12个月之后可以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均为3,122,900股,本次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3,120,000股。
(4)股东名称变更: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被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经贸")进行了吸收合并,经发经贸为存续公司。经发经贸现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42,4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3%。该变化仅是该股东的名称变化,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均未变化。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07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截至本公告日,该公司证券账户名称尚未完成变更,依然为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除上述之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1,046,420 -5,142,900 5,903,520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4,867,447 -6,242,900 18,624,547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684,133 -1,684,133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7,598,000 -13,069,933 24,528,06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24,860,000 +13,069,933 37,929,93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4,860,000 +13,069,933 37,929,933
股份总额 62,458,000 0 62,458,000
特此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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