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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600015)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 08:48 中国证券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14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08年1月19日,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6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6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并做出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给予德意志银行1.1亿美元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 Colin Grassie(高杰麟)、Till Staffeldt(史德廷)根据回避制度,未参加审议和表决。
本行独立董事高培勇、张明远、戚聿东、牧新明、卢建平、盛杰民、骆小元认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德意志银行1.1亿美元综合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由于重大关联交易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公允性。
特此公告。
更多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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