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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2号文核准,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百”)向截至2008年1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武汉中百全体股东(总股本335,266,960股),按照每10股配2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08年1月17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股份总数为67,053,39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东可配售3,493,613股,无限售条件股东可配售63,559,779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占可配 占可配 无限售条件股 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 售股份 类别 东认购 数量比 股份认购 数量比 例(%) 例(%) 有效认 61,684,830 91.99 3,409,132 5.09 购股份 有效认购 资金总额 425,625,327.00 — 23,523,010.80 — (元) ================续上表========================= 占可配售 股东认购合计 股份数量 类别 比例合计 (%) 有效认 65,093,962 97.08 购股份 有效认购 资金总额 449,148,337.80 — (元)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武汉中百共计可配股份总数为67,053,392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可配售3,493,613股,无限售条件股东可配售63,559,779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武汉中百原股东按照每股6.90元的价格,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持股总量为317,798,896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有效认购数量为61,684,830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67,053,392股)的91.99%,认购金额为425,625,327.00元。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6,763,348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有效认购数量为3,352,670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67,053,392股)的5.00%,认购金额为23,133,423.00元。 2、向有限售条件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持股总量为17,468,064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有效认购数量为3,409,132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67,053,392股)的5.08%,认购金额为23,523,010.80元,参与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认购的股份数量及认购款金额明细如下: 编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实际配售数量(股) 占可配股份总数 比例(%) 1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 3,395,565 5.06 有限公司 2 高管限售股份 13,567 0.02 合计 3,409,132 5.08 ================续上表========================= 编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认购金额(元) 1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 23,429,398.50 有限公司 2 高管限售股份 93,612.30 合计 23,523,010.80 3、本次配售武汉中百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全额认购可配股份6,748,235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67,053,392股)的10.06%。 4、本次配股认购配股数量合计为65,093,962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是(67,053,392股)的97.08%,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发行成功。 本次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本公告见报当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0.194)。本次发行获配的武汉中百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08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129号 联系人:彭波、陈雯 电话:027-82832006 传真:027-82210291 2、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 联系人:施伟、孙玉龙、王世平、曹宁、李绍成、王丹莉、刘莹 电话:021-38784899 传真:021-50495603 特此公告 发行人: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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