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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600279)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 21:43 中国证券网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 6002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渝中区朝千路3号
通讯地址: 重庆渝中区朝千路3号
联系电话: 023-6310075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08年1月15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港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港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须得到以下批准和核准后生效:
1、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国有股权划转事宜,尚须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2、由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在重庆港九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将超过30%,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为此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将向中
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尚须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
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 减持目的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第八节 备查文件
第九节 备查地点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港务 指 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集团公司、本公司
上市公司、重庆港九 指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重庆港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划转 指 港务集团公司通过行政划转方式将所持重庆港九
国有法人股96,665,331股(占重庆港九已发行股份
的42.324%)无偿划转给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

重庆市国资委 指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朝千路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67,070.2956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从友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渝直5000001801265
组织机构代码:20280301-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陆路货物运输代理,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工艺美术品、文
教用品、钢材、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普通机电产品、化工原
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橡胶制品;企业形象策划;摄影;授权经营、
管理原重庆港口管理局所属的全部国有资产。
经营期限: 永久
税务登记证号码:渝字500103202803012
股东名称: 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方式: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朝千路3号
联系电话 023-63100752
传 真 023-63100583
邮政编码 4000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
居留权
梁从友 男 董事长 51020319571005041X 中国 重庆市江北区 无
孙万发 男 董事/ 510202195705084416 中国 重庆市渝中区 无
总经理
哈军 男 董事 510211480213281 中国 重庆市渝中区 无
廖亚
女 董事 51020219550424214X 中国 重庆市渝中区 无
洪卫 男 独立董事 320106196609100411 中国 重庆市南岸区 无
任光太 男 监事 500103195706274413 中国 重庆市渝中区 无
李青 女 监事 510216197310040424 中国 重庆市南岸区 无
徐良柱 男 副总经理 510214194907290411 中国 重庆市南岸区 无
彭维德 男 副总经理 510214195206152010 中国 重庆市渝中区 无
三、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三节 减持目的
现代物流业是新兴的综合产业,发展潜力巨大。重庆市地处连接中国11个省市、
跨越东、中、西三大经济带、辐射近4亿人口的长江中上游,物流资源丰富。为整合国
有资源,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根据重庆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
的意见》(渝府发[2005]70 号)文件的精神,决定组建港务物流集团,并以此为平台,
对重庆市相关物流企业进行整合,促进重庆市现代物流业健康持续发展。
港务集团公司将持有的重庆港九的股权划转给港务物流集团,正是上述国有物流资
源整合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重庆港九国有法人股。
二、本次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港务集团公司
2、划入方:港务物流集团
3、划转标的:港务集团公司所持有的重庆港九96,665,331股国有法人股股权。
4、划转标的占上市公司的权益比例
本次划转后,港务物流集团将直接持有重庆港九42.324%的股份。
5、划转股份的性质
本次划转之股权为国有法人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批准划转的机构和时间
尚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及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
人要约收购义务。
7、划转方式:无偿划转
三、重庆港九控制权变更情况
港务集团公司目前持有重庆港九42.324%股权,为控股股权。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
港务集团公司不再持有重庆港九的股权。港务集团公司已对港务物流集团的主体资格、
资信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一)港务物流集团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港务物流集团的资信情况良好;
(三)港务物流集团本次收购是基于整合国有资源,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
力,促进重庆市现代物流业健康持续发展而进行的持股安排。
四、港务集团公司与重庆港九之间的债权债务、担保及其他损害利益的情况
港务集团公司为重庆港九19,000万元贷款以及控股子公司集装箱码头公司3000万
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港务物流集团公司成立后,港务集团公司为重庆港九以及
控股子公司集装箱码头公司的贷款担保由港务物流集团公司承继。如果港务集团公司注
销,不会影响到银行对重庆港九以及集装箱码头公司的贷款。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港务集团公司不存在未清偿其对重庆港九的负债,也不存
在重庆港九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重庆港九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2007年12月27日,港务集团公司将持有的13,809,333股重庆港九限售流通股
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朝天门支行,但其已经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朝天门支行同意函》,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港务集团公司向港务物流集团划
转的情况或事实。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没有通过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重庆港九
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减持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
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梁从友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 港务集团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 港务集团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 法律意见书
4、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行政划转协议书》
第九节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重庆

股票简称 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 600279
信息披露义务 重庆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重庆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无
份数量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
(可多选)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96,665,331股 持股比例:42.324%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96,665,331股 变动比例:42.324%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否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实 否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已得到批 否 备注:本次收购已经获得重庆市国资委批准,尚须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中国
准 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
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梁从友
日期:200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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