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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股份(000158)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 19:33 中国证券网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1月14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1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汤彰明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出让公司所属棉三、棉四分公司厂区土地的议案》:
整体或分块出让公司市内厂区土地已经2007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整体改造、优化升级项目一期工程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将公司所属棉三、棉四分公司厂区占地共计357699.92平方米(合536.54亩),由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收购,收购价格为1650元/平方米(约合110万元/亩),总价款为59020.49万元;并批准公司与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土地收回(购)合同》全部条款。
根据《土地收回(购)合同》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用转账支票方式,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公司3000万元;公司将地上房产注销并将注销手续交付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公司55000万元;待该宗土地公开出让后,且新的用地者将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后,在 20个工作日内将余款1020.49万元一次性支付给公司。
本次土地收购完成后,公司将获得正定纺织工业园区建设启动资金,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改造、优化升级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进度;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获得土地收购补偿金后将增加公司2008年净利润1亿元以上。
公司将根据正定纺织工业园区建设和搬迁进度,与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另行协商确定土地公开出让时间。按照石家庄市政府有关政策,公司土地公开出让溢价部分90%将返还公司。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土地收购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公司与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土地收回(购)合同》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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