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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 17:43 中国证券网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08年1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申请人民币3500万元中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本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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