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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300亿可分离转换债即将过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00:11 21世纪经济报道

中石化300亿可分离转换债即将过会

  见习记者 李晓晔

  假如一切顺利的话,最大一单可分离债1月16日 将在中石化诞生。

  来自中石化消息称,本次拟过会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即发行不超过3亿张债券,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2:1)。募集资金债券部分拟用于川气东送工程、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权证行权部分拟用于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武汉乙烯项目、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

  招商证券金融工程部一位分析师认为,从公司设定的条件来看,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该不低于18.2元,由于结果还未确定,目前没法精确的确定对股本的摊薄,但影响应该不会很大,假定行权新增20亿股,相对于中国石化867亿股的股本,影响较小。

  申银万国研究所衍生品资深高级分析师杨国平表示,中石化发可分离债相当于用一次机会进行了两次融资,先是发行附认股权证公司债,此属于债权融资;然后是认股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期或者到期行权,这属于股权融资。

  "可分离债几乎可以认为是牛市中首选的融资方式,"杨国平说,首先,通过这种方式发债融资成本非常低。由于有权证的弥补,利率基本上都在1%以下,而且现有的分离债的年限大多是6年,而目前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手段利率都在5%左右。其次,由于债券和权证是可分离交易的,权证行权价格的溢价幅度相比传统转债普遍较高,相当于高价融资,股权融资成本降低。资料显示,武钢和唐钢的溢价都超过20%。再次,发行可分离债主要是对公司未来预期较好,期待股票价格上涨,转换时可获得价差收益,如果一直没有有利的转换时机出现,可分离债在转换前仍属于债券性质,收取债券固定的票面本息收益或执行卖回权卖回给发行公司,领取利息补偿金;

  中石化人士称,发行可分离债公司可控制的余地较大;而且,可分离债属于目前监管层鼓励的方式,此次募集资金投向国家"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川气东送工程以及中石化"大乙烯"项目,不获批的可能性很小。

  杨国平也认为,300亿的发行规模与中石化的规模是相匹配的,而且,目前通过的可分离债都是优质公司,中石化获批的可能性很大。

  中国证监会将在1月16日的2008年第11次发审会上审核中石化可分离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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