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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民事诉讼赔偿股份过户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 09:49 深圳商报
【本报讯】截至2008年1月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000682)东方电子民事诉讼赔偿过户股份23667203股;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仍持有公司股份213898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7%。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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