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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246,37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月9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2月26日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6年1月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公司股票于2006年1月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承诺,所持有股份自取得上市流通权后12个月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禁售规定,其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2、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3、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承诺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前股份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将代为垫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的对价安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承诺,完成股份变更手续后,将偿还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代为垫付的股份。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在限售期内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是(1)股改实施后至今,没有发生过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因公司公开增发6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发行新股前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股改实施后 2007年1月9日第一次 限售股流通后 持有有限售 持有有限售 序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 持有有限售条 条件的流通 号 条件的流通 股股份占公 件的流通股股 股股份占公 股股份数量 司总股本比 份数量 司总股本比 例(%) 例(%) 新疆阿克苏 1 青松建材化 101,152,181 54.70 101,152,181 54.70 工总厂 新疆生产建 2 设兵团农一 1,333,300 0.72 1,333,300 0.72 师电力公司 新疆阿拉尔 3 水利水电工 554,629 0.30 0 0 程总公司 新疆青松塔 4 里木建筑安 332,761 0.18 0 0 装工程有限 公司 5 刘功大 554,629 0.30 0 0 合计 103,927,500 56.20 102,485,481 55.42 ================续上表========================= 2007年11月21日增发 A股上市后 持有有限售 序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 条件的流通 号 件的流通股股 股股份占公 份数量 司总股本比 例(%) 新疆阿克苏 1 青松建材化 101,152,181 41.13 工总厂 新疆生产建 2 设兵团农一 1,333,300 0.54 师电力公司 新疆阿拉尔 3 水利水电工 0 0 程总公司 新疆青松塔 4 里木建筑安 0 0 装工程有限 公司 5 刘功大 0 0 合计 102,485,481 41.6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3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1月8日公开增发61,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次增发股份已于2007年11月21日起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至245,927,500股。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和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青松建化提交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中就上述内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截至本核查意见书出具日,青松建化有限售条件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青松建化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青松建化本次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246,37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月9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剩余有限售 持有有限售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本次上市 条件的流通 序 股东名称 条件的流通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数量 股股份数量 号 股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 (股) 1 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 101,152,181 41.13 9,246,375 91,905,806 化工总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 1,333,300 0.54 0 1,333,300 一师电力公司 合计 102,485,481 41.67 9,246,375 93,239,106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尚未偿还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代垫的对价股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持有的1,333,300股股份暂不解除限售限制,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偿还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所代垫的对价股份后,再申请上市流通。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2007年1月9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1,442,019股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明细如下:(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上市数量 流通股股份数量 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 101,152,181 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1,333,300 0 刘功大 554,629 554,629 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 554,629 554,629 新疆青松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 332,761 332,761 任公司 合计 103,927,500 1,442,019 ================续上表========================= 股东名称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股份数量 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 101,152,18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1,333,300 刘功大 0 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 0 新疆青松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 0 任公司 合计 102,485,481 注: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持有的股份变更手续正在进行中,尚未偿还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为其代垫的对价股份,其持有的1,333,300股股份暂不解除限售限制。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02,485,481 -9,246,375 93,239,106 件的流通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02,485,481 -9,246,375 93,239,106 股份 无限售条 A股 143,442,019 +9,246,375 152,688,394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43,442,019 +9,246,375 152,688,394 股份 股份总额 245,927,500 0 245,927,500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月2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书 2、 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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