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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鸿基(000040)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21:10 中国证券网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12月15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已在2007年1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披露。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31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楼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邱瑞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10人,代表股份99,296,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网)表决情况:99,296,2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辛焕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 年修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出席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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