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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世股份(000609)关于中标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项目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18:50 中国证券网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1月23日,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布711A112FZ174号"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寻找合作伙伴共同投资生产涂料产品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为"该公告"),宣布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珠化集团")拟以其属下的广州制漆厂和广州红云涂料厂的现有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经合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准程序后确定的净资产总额出资,合作方以现金出资,共同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涂料项目,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占总股本51%,合作方占总股本49%。预设合作年限为30年。
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的主持下,本公司参与了本次招商引资招标。2007 年12月28日下午,本公司接到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评选结果确认书》(以下简称为"该通知"),确认我公司为该项目投资商。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与珠化集团签订了《合资经营意向书》,初步计划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涂料生产。
一、合作对方介绍
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23号,法定代表人为曾宪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46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为440111721917505,主营业务为:制造、加工、销售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生产、销售)、专业咨询、工程设计、化学技术服务、组织技术及劳务输出、场地出租。办理化工工程项目开发、自营,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16种出口商品及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14种进口商品以外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开发"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经营对销贸易及转口贸易。
珠化集团与本公司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2007年11月23日,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布711A112FZ174号"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寻找合作伙伴共同投资生产涂料产品项目"的公告(即"该公告"),宣布珠化集团以其属下的广州制漆厂和广州红云涂料厂的现有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经合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准程序后确定的净资产总额出资,合作方以现金出资,共同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占总股本51%,合作方占总股本49%。预设合作年限为30年。
广州制漆厂位于荔湾区芳村白鹤洞,占地约10万平方米;广州红云涂料厂位于白云区同和镇,占地约22万平方米。二厂所生产的"电视塔牌"、"青竹牌"涂料均是广东省名牌产品;"电视塔牌"、"青竹牌"的商标也同时是广东省、广州市的著名商标。年生产各类涂料5万多吨,涂料的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产品畅销全国各地。主要产品生产能力:通用工业涂料达2万吨,专用工业涂料4000吨,装饰涂料6000吨,辅助材料1.2万吨,建筑涂料8000吨。
根据该公告的内容,珠化集团对该项目的投资设想是:合资初期利用原有广州制漆厂和广州红云涂料厂的生产场地继续发展和壮大涂料的生产和销售。同时着手按项目整合易地发展的思路,组织涂料产品的易地发展,涂料产品易地发展后,原有生产场地进行第三产业开发使用。
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的主持下,本公司参加了珠化集团的项目招商工作,于2007年12月28日下午接到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评选结果确认书》(即该通知),并将按规定在五个工作日内与珠化集团签订了《合资经营意向书》。
三、拟签订之《合资经营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规定,本公司将于接到该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珠化集团签订《合资经营意向书》,《合资经营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方式:珠化集团以其属下的广州制漆厂和广州红云涂料厂的现有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经合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准程序后确定的净资产总额出资,占股比51%;我公司以相应的现金出资,占新公司总股本49%的原则计算的金额出资(溢价金额为人民币零元),占股49%。共同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涂料产品。
2、合作项目建设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
3、合资期限:30年(暂定)
四、本次拟投资项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涂料、溶剂及其他相关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的综合性大型化工企业,珠化集团下面的广州制漆厂和广州红云涂料厂是珠江化工从事涂料生产的核心企业,以工业漆(船漆)为主,辅以装饰漆、轻工漆生产,市场稳固,技术领先,并拥有"电视塔"、"青竹"等两个在华南地区拥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的著名品牌。
我公司认为,我公司就前述项目与珠化集团的合作,有利于发挥合作双方的优势,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最大限度的发挥前述资产的赢利能力,有望为上市公司创造新的、持续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我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在土地开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按珠化集团对该项目未来"着手按项目整合易地发展的思路,组织涂料产品的易地发展,涂料产品易地发展后,原有生产场地进行第三产业开发使用"的思路,可以充分发挥我公司自身的经验和资源优势。
五、该拟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接到了广州产权交易所的中标通知,并将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珠化集团签订了《合资经营意向书》。但,该通知及意向书的签订仅是公司就该投资项目与珠化集团达成的初步约定,该投资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包括如下因素:
1、该合资经营意向书签订后,珠化集团拟用以出资的广州制漆厂和广州红云涂料厂的现有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尚须经合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准程序确定后方可确定其净资产额,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双方的投资金额;
2、该合资经营意向书签订后,本公司尚须与珠化集团共同进行针对广州制漆厂和广州红云涂料厂的有关资产、法律等项目的尽职调查;
3、在前述评估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本公司方可与珠化集团就该投资项目的正式投资协议进行协商,最终是否可以签订正式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4、在正式投资协议及与该投资事项相关的其他问题确定后,本公司还须将该投资事项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该投资事项是否可以获得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前述不确定性,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加以注意。
六、备查文件
1、广州产权交易所《评选结果确认书》。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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