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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证券正式破产清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13:26 《财经》杂志网络版

  净资产为人民币-31.46亿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高达24.14亿元

  【《财经》网综合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宣告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汉唐证券)因严重资不抵债,已于12月26日破产清算。

  公告称,据审计师出具的报告,截至2004年9月3日,汉唐证券被行政托管经营日止,汉唐证券账内外的汇总资产清查值总额为人民币59.75亿元,负债清查值总额为人民币91.21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46亿元,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清算条件。

  据《财经》了解,成立于2001年8月的汉唐证券,由湛江证券和贵州证券合并而来,在全国有22家营业部。2004年8月16日,上海市8家国有企业在国债委托理财未到期的情况下,在汉唐证券上海中华路营业部卖空国债,造成汉唐证券资金链断裂。经证监会查明,汉唐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高达24.14亿元,其中包括汉唐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他人提供担保。2004年9月4日,证监会委托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信达)托管汉唐证券,并成立了托管组;次年5月,证监会关闭汉唐证券,吊销其经营资格,并成立了行政清算组。在行政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发现该公司资不抵债,于2007年9月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清算申请,三天后,即9月10日,法院发布公告,宣布汉唐证券进入破产程序。

  信达的托管之路曾出波澜。在行政清算阶段,汉唐证券原下设的22家营业部转让给信达。原汉唐证券第一大股东润达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对此提出异议,于2007年5月18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控告信达侵吞汉唐证券资产。这是第一起证券公司股东状告托管人的案件在法院系统立案。但此后,该案不了了之。

  2007年12月24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汉唐证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00家债权人代表出席了会议。据汉唐证券管理人——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统计,这100家债权人债权总额在78亿元左右,本金为70亿元左右。其中,最大的债权单位是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拥有27亿元债权。

  作为对该案负有主要责任的汉唐证券高层管理人员,董事长吴克龄、总裁宋建生、财务总监刘家明和基金管理中心总经理金斌则等四人,于2007年6月被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刑事拘留。此前,2005年11月,证监会已对上述四人作出实施市场禁入的决定。-

  (《财经》实习记者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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