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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盛集团(600108)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 11:53 中国证券网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在甘肃省兰州市张掖路219号基隆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主持人为董事长李克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7人,所持和代理股份总数为352,695,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1,190,556股的24.4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票352,695,127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转让的议案》;
回避票211,084,380股;同意票141,610,747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352,625,127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0股反对;70,000股弃权。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赵荣春、张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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