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北海港(000582)关于被占用资金事项提请仲裁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 10:08 中国证券网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占用资金事项提请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
2007年12月27日,公司委托常年法律顾问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向北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的基本情况如下:
2006年9月18日,我公司与天津华深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深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由我公司提供4000万元资金与华深公司合作医疗器械的采购和销售,合作期限为1年,自华深公司收到我公司合作资金之日起计算,我公司不参与具体的经营业务,华深公司每季度向我公司书面汇报经营情况并按照我公司提供资金的8%的固定收益率向我公司支付投资收益,其中2006年底前支付合作期开始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投资收益,协议期满后10日内支付本金4000万元和剩余部分的投资收益,如逾期未能归还我公司合作资金和利润,则华深公司除归还合作资金和合作期间利润外,还需按照我公司提供合作资金的每日万分之十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
协议签订后,我公司于2006年9月30日将合作资金4000万元汇入华深公司银行账户。华深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向我公司支付了第一期投资收益8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限期整改通知书》,天津德利得集团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占用我公司资金,其中,2006年9月18日,公司与华深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投资4000万元合作经销医疗器械,实际上属于以合作经销名义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协议已于2007年9月30日期满,但华深公司并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在协议期满后10日内向我公司支付合作资金本金4000万元和剩余部分的投资收益240万元,共计4240万元。经我公司多次催促,该款至今仍未支付。
鉴于《投资合作协议书》是我公司与华深公司双方共同签署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华深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归还我公司的合作资金和约定收益,属于违约行为,除应当向我公司归还合作资金和支付剩余部分收益外,还应当依据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材料,天津德利得集团公司在华深公司未按期付款的情况下,应当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为此,根据《投资合作协议书》中关于仲裁的约定,我公司提起仲裁请求如下:
1、裁决华深公司向我公司归还投资本金4000万元,并支付收益240万元,以及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从2007年10月1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十的比例计付至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
2、裁决天津德利得集团公司对第1项中华深公司应付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华深公司和天津德利得集团公司承担。
同日,北海仲裁委员会出具了《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北仲受字[2007]第15号),正式受理了公司的仲裁请求。
二、 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本次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为资本金4000万元及收益240万元,以及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从2007年10月1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十的比例计付至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如公司胜诉,公司将最多收回投资本金4000万元和投资收益240万元,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如败诉,公司的损失不超过投入的资本金4000万元。
三、 除上述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该仲裁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9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