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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8日 19:19 中国证券网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香港")因其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5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中兴通讯拟以向银行申请备用信用证方式为中兴香港的5000万美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鉴于中兴香港为中兴通讯的全资子公司,中兴香港未就本担保事项向中兴通讯提供反担保。
中兴通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此担保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和中兴通讯《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无须提交中兴通讯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中兴通讯(香港)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点:香港
3、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港币
4、经营范围:销售产品、采购原件、配套设备;技术开发、转让;培训和咨询服务;投融资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是中兴通讯的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持有其100%的股份。
6、经营及财务状况:中兴香港成立于2000年,是中兴通讯国际市场销售、技术服务及国际融资平台。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76亿元港币,净利润6.28亿元港币;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88亿元港币,净资产为10.98亿元港币,资产负债率为55.87%。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中兴通讯拟以向银行申请备用信用证方式为中兴香港的5000万美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人:中兴通讯
2、被担保人:中兴香港
3、担保金额:5000万美元
4、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自备用信用证开具之日计算期限)
5、担保类型:保证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中兴通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19,612.8万元人民币(不包含本公告中所述担保),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82%。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用信用证
2、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兴香港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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