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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A(000888)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17:16 中国证券网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要求和四川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07]12号)的要求和部署,公司成立了"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本次活动历经自查、公众评议和整改阶段,期间接受了四川证监局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现场检查。现将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治理专项活动,于2007年4月26日向四川证监局报送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计划汇报》,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总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其他高管及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
2、按照公司治理专项领导小组的部署,各部门按要求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环节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并完成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治理自查评估报告及整改计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审核同意后,于7月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3、公司于6月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设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联系方式的公告》。设立了专门的公众评议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司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司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尚未成立。
整改措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及公司整改计划,公司专门邀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对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事宜进行了调研,并召开专题研究讨论会,提出了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初步意见。经讨论决定,公司将在内、外部条件都成熟的条件下,尽快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公司经营管理更好的发挥专业作用。
2、公司相关制度尚不完善
整改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正在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积极建立、健全和完善其他相关制度。
3、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活动期间,公司邀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荣律师为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高管人员相关责任、义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公司还按照证监会及四川证监局要求,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监局举办的四川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今后,公司还将继续加强高管人员培训学习,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各项法律法规的培训,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高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其在公司经营和发展中能更加规范运作。
三、公众评议情况
公司于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设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联系方式的公告》。
设立了专门的公众评议电话、传真、专项邮箱,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自活动开展以来,公司未收到来自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相关评议。
公司将继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四、四川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四川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出具了《关于对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综合评价及整改建议的函》(川证监上市[2007]85号),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尽快建立审计、薪酬与考核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整改措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尽快提出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可行性意见。
完成期限:2008年6月30日以前
责任人:董事长
2、公司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要求,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整改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要求,公司将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完成对《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修订。
完成期限:2008年6月30日以前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3、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做好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工作。
整改措施:公司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做好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工作,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建立《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完成期限:2008年6月30日以前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通过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规范运作、勤勉尽职的意识,公司员工对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的认识水平和执行效果得到了提高。公司将以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继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建立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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