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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朝华重整计划获批 有望变身矿业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14:03 华龙网-重庆商报

  普通债权清偿本金10% 新设公司承债式收购 有望变身矿业股票

  昨晚,S*ST朝华公告,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按照公告,S*ST朝华先对债权一次性清偿,再由新设公司对S*ST 朝华剩余债权和现有的资产进行收购,重整成功完成后,由潜在重组方甘肃建新集团注入优良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最终实现恢复上市。

  欠债共17.3亿多元

  S*ST朝华称,经法院确认,公司债权分为四类:对S*ST朝华自身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总额3.92亿元;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等,统称为职工债权,总额为209.29万元;所欠税款金额为747.71万元。普通债权最多总额为13.34亿元。

  S*ST朝华称,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全额清偿,即清偿率为100%。对S*ST朝华自身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将特定财产抵偿给该类债权人,以保证其在担保物变现范围内获得全额清偿,同时按照该类债权本金10%一次性现金支付给债权人,作为对该类债权人延迟变现担保财产的补偿。

  普通债权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予以清偿,即所有普通债权本金现金清偿率为10%。普通债权人获得上述清偿后,与S*ST朝华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承债式收购公司债权

  S*ST朝华称,普通债权剩余90%本金债权及全部利息等,与S*ST朝华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小平,自然人郝江波(S*ST朝华董事长)出资55万元,占总股本55%,自然人傅怡,占45%。

  承债式资产收购完成后,债权人按照剩余债权数额向好江公司主张权利,并恢复计息,好江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包括承债式资产收购获得的原S*ST朝华资产)承担债务。

  有望注入矿业资产

  S*ST 朝华重整计划承诺,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起三十日内,按照清偿率,对各表决组债权人的债权予以现金一次性清偿完毕,在债权清偿完毕之日起六十日内,好江公司完成对朝华科技的承债式资产收购。偿债资金来源为建新集团垫付的资金,将转为S*ST朝华对建新集团相应数额新的负债。

  这样,S*ST朝华成为一个上市公司壳。以矿业为主业的甘肃建新集团承诺,在S*ST朝华重整成功完成后,注入优良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S*ST朝华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上市条件,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

  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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