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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首例换股要约收购启动 东电集团将履行承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7:30 深圳商报

  收购期限从2007年12月28日起至2008年1月26日止

  【新华社上海12月26日电】(记者 潘清) 东方锅炉(600786)26日发布公告称,作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主业重组方案的一部分,东电集团将履行股改承诺,于12月28日启动对东方锅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全面换股要约收购。

  这将是A股市场启动的首例换股要约收购。

  据了解,东方电气集团主业重组方案的提出始于东方锅炉股改之时,分为三个步骤:首先,东方电气集团向东方锅炉流通股股东支付10送2.5股的股改对价;其次,东方电机以A股定向增发和延期付现方式收购东方电气集团所持有的东方锅炉68.05%的股份及东方汽轮机100%的股权;最后,东方电气集团以增持的东方电机A股股份以1比1.02的比例向东方锅炉流通股股东发出换股要约收购,即每股东方锅炉股票可换1.02股东方电机A股股票,并提供25.40元/股的现金选择权,东方电机再以负债方式收购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在东方锅炉要约收购期限内取得的东方锅炉不超过31.95%的股份。

  本次要约收购为东电集团向东方锅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发出的全面换股收购要约,若此次收购导致东电集团和东方电气合并持有东方锅炉的股份超过东方锅炉总股份的90%,东方锅炉的上市地位将被依法终止并退市。

  根据公告,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从2007年12月28日起至2008年1月26日止。若收购期限届满,东方锅炉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被依法终止上市交易,东电集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余股股东提供两个月的余股收购期,以要约收购的同等条件收购余股,余股收购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步骤将另行公告。在余股收购期内,余股股东将不再享受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系统带来的便利性。

  东方电气(600875)是东电集团以原东方电机为载体,集东方电机、东方汽轮机、东方锅炉三大主业资产于一体的新上市公司,目前东方电气已形成了火电、水电、核电、风电、气电“五电并举”格局,综合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

  东方电气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东方锅炉成功退市,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将实现真正意义的整体上市,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将为广大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谋取更长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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