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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殊钢集团拟将所持大连金牛(000961)国有股权进行协议转让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 16:18 中国证券网
东北特殊钢集团拟将所持大连金牛(000961)国有股权进行协议转让公告

前期,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已经与大华(集团)有限公司就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牛")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深入接触,并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相关工作进展顺利。2007年12月21日,东北特钢集团接到大华(集团)有限公司终止履行《重组框架协议》的函。12月24日中午,东北特钢集团向辽宁省国资委汇报并得到了继续重组的批准,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并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东北特钢集团拟再次采取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大连金牛全部股权。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连金牛基本情况及拟转让股份数量
大连金牛基本情况详见www.cninfo.com.cn
东北特钢集团持有大连金牛122,233,330股,持股比例40.67%。
东北特钢集团拟转让所持有的大连金牛全部股权。
二、拟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受让方应为法人
(二)拟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受让方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
(四)拟受让方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五)拟受让方向大连金牛注入的资产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六)拟受让方向大连金牛注入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且可独立核算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该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前,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下持续运营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该资产为新建项目的,须经验收合格、已投入运营并提供盈利预测报告
三、拟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
拟受让方如有受让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请于公告之日起14个工作内日向东北特钢集团提交受让申请和受让方案。东北特钢集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受让方。
东北特殊钢集团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力
联系电话:0411-86671552
电子邮箱:xuli20051@163.com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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