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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星(600213)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 11:17 中国证券网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和《重大资产出售》的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资产结构和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和扩大市场份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中的资产收购行为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魏洁、刘竹金、韩勤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资产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亚星商用车客车整车业务资产全部整合进入公司,有效消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要,公司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于 颖
朱德堂
王跃堂
200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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