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安信信托(600816)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 09:52 中国证券网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及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安信信托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文件并进行了尽职调查,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事前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通知了本人,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本人的认可;本人认真审核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对重大资产出售交易的意见
1、本次向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银晨网讯74.0488%的股权交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规则,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行业的监管导向,顺应了信托业的发展趋势。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流动性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善,信托主业更加突出。
2、本次出售的银晨网讯74.0488%的股权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国之杰置入安信信托的部分资产。在股改方案中,国之杰对银晨网讯股权2006-2008年实现预期利润作出了补足承诺。为保证国之杰正常完成股改承诺,保护安信信托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国之杰作出承继股改承诺的补充承诺,中信集团就国之杰的补充承诺事项作出了相应担保。因此,本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3、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准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重大资产出售的资产评估及交易定价的意见
1、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选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本次评估程序合法合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择适当、符合评估目的的需要,评估结果公允合理。
2、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考虑了资产的历史置入价格及股改承诺等因素,并参考评估值和经审计的公司对银晨网讯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余额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本人的专业知识与职业判断,本人认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本人同意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英 施天涛
2007年12月25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