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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2日 2、召开地点:科华中路新8号大礼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之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84,153,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本的33.6%。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270209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1270209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200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二)审议公司《200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三)审议公司《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5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四)审议公司《2006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5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审议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经四川省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君和审(2007)第2052号”审计报告,公司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499.04万元,净利润为2,473.0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384.66万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8,911.61万元。因此,公司2006年度无利润可分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5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提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如果被暂停上市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5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八)审议公司《关于成立四川华塑型材有限公司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4,185,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76.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19,967,7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8%。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九)审议公司《关于广东证券9000 万委托理财转入帐外核算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4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0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十)审议《关于选举刘乐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选举孟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选举窦学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选举李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选举刘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选举王之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选举邢乐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选举张相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十八)审议《关于选举郭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十九)审议《关于选举黄少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二十)审议《关于选举刘洪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二十一)审议《关于处置股票投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5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二十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登记公司股东。公司在计算三十日的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修改为: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邮件、公告、书面、电话、传真;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日。 如有本章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二)、(三)、(四)、(五)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邮件、公告、书面、电话、传真;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日。 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董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如有本章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二)、(三)、(四)、(五)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4,1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0,209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安邦顺意律师事务所的李登文、孙军桥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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