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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000903)增发A股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3日 18:37 中国证券网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董2007—024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云内动力”)增发不超
过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行字[2007]408号文核准。本次增发的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及网下发行公
告已刊登于2007年12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本次增发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采取网上、网下
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发售。发行价格为16.03元/股。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除公司
原A 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根据本次增发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
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本次增发投资者申购日为:2007年12月24日(T日)。发行期间自2007年12月
24日至2007年12月26日全天停牌,2007年12月2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
一、关于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的规定
公司原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7年12月21日(T-1 日)的持股数量,
按照10:0.176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以云内动力总股本299,700,000股计算,公司
原A 股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5,274,720股,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80,000,000股的
6.59%。公司第一大股东云南内燃机厂承诺认购2,494,800股(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
分,精确到1股),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80,000,000股的3.12%。
原A 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股票申购简称“云内增发”,申购
代码“070903”。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数量最低为1股。
申购款=申购股数×16.03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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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原A 股股东持有的云内动力A 股股票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
业部,则只能在其中一家营业部报价申购,优先认购权按其拥有的全部云内动力A 股
股票合并计算。
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部分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2007年12
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上发行公告》
和《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二、公司原股东和其他投资者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申购的规定
除公司原股东可行使优先认购权之外,公司原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还可以参与非
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分为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
1、网上申购部分
参与网上申购的每个投资者的申购下限为1 股,申购上限为8,000万股。网上
股票申购简称为“云内增发”,申购代码为“070903”。每个资金账户必须按发行
价格和申购股数在申购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申购资金=申购股数×16.03 元/股。
2、网下申购部分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部分的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部分设有最低申
购数量限制。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50万股,否则视为无效申购。超过50万
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为8,000万股。参与本
次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网上、网下申购数量合计(含优先认购权部分)上限为
8,000万股。
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进行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填写《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申
购表》(可从www.cninfo.com.cn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投资者须于2007 年12月24日(T 日)下午15:00 时之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
(主承销商)处:
①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申购表》;
②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 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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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⑥ 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
每次传真后,请致电保荐人(主承销商)予以确认。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连同
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
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本次发行服务的传真号码:
0755-25869800、25869832,传真确认及咨询电话:0755-25860632,0755-25869821。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定金缴纳不足
视为无效申购。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须在申购日2007 年12月24日(T 日)下午15:00 时
之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划出申购定金或申购款,同时向保荐人
(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并须保证其应缴纳的申购定金或申购款在当日(T 日)
17:00 时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违反上述规定的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的在途时间。
申购款=申购股数×本次发行价格16.03元/股
申购定金=申购款×20%
申购定金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名称和“云内增
发申购款”字样):
收款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50002272
汇入行地点:上海市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066726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1290050037
汇入行联行行号:61201
联系人:傅强、刘磊
联系电话:0755-25869772、25869803
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的名称。保荐人(主承
销商)提醒投资者:汇款用途中的投资者单位名称是保荐人(主承销商)认定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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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
份上市流通首日云内动力不设涨跌幅限制。
发行人: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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