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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土地委托开发协议 长春经开投资收益降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00:15 市场报
长春经开投资收益降低 本报记者 林红军 约8分钟后就跌停,让投资者心存疑惑,究竟是什么消息让长春经开如此快速跌停。《市场报》记者获悉,长春经开12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解除证监会在去年年末批准的“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而此次协议的解除,是因为出现了“一系列不能履约”的因素。 消息公布后,分析人士认为,市场此种表现主要是因长春经开由此导致的预期收益大大降低所致。 投资明年结清 2006年8月4日长春经开就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准备购买长春南部新城核心区24宗国有土地。该项目宗地位于长春市南部新城核心区人民大街以东、南三环以南、伊通河以西、环城高速公路以北区域,土地总面积194.89万平方米。经协商,公司对该项目宗地支付土地出让净收益确定为18.5亿元。这一方案很快就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许可,长春经开在2007年11月24日发布的公告中也表示,2007年,公司预期通过开发南部新城核心区土地一级开发业务获得利润4161万元。 不过,这一美好的梦想却因为一系列因素而被迫终止。 18日,长春经开再次发布公告,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年度建设用地开发指标的影响,整个土地开发不能按协议约定如期进行,致使其土地委托开发资金呆滞、企业财务运转出现严重困难,因此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解除“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的议案》。 同时,在《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约定承担不能履约的后果责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返还长春经开为履行原协议于2006年12月25日支付给的18.5亿元,同时按年利率8%计算支付占款利息。 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利息合计近1.5亿元。此外,在2007年12月31日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返还现款或承接等额乙方银行债务方式向长春经开支付本金12亿元和1.5亿元利息。2008年4月30日前,结清余款6.5亿元。 “地性”之争 《市场报》记者注意到,此次长春经开投资解约的关键所在,是对长春南部新城核心区土地用途的分歧。 早在准备购买此处土地时长春经开就曾表示,南部新城核心区1.95平方公里“经营性土地”位于长春市新建市政大楼周边,处于该区域的黄金地段,是长春市未来金融及商业中心,随着商业繁荣程度不断提高和住宅开发快速发展,土地价值在未来几年内将会出现较大的增值,这为公司未来实现土地开发收益提供了保障。 长春经开也设想抓住南部新城建设契机,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筹措土地开发资金,尽快推进该区域宗地的收储、整理工作,促使其早日达到招拍挂的条件,一方面实现土地开发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可以如期获得土地使用权,从而实现土地商业开发,向房地产开发业务转型。 不过,这一规划显然没有最终成行。长春经开18日表示,长春市政府对原协议目标土地规划进行了根本性的调整,绿地、广场、行政及其他公益项目建设用地大幅度增加,原协议项下的24宗地已不复存在;新规划对原协议目标土地的城市形象性、公益性和所有城市基础设施完整性的开发建设要求,使本区域3.9平方公里土地失掉了以商业模式进行整体委托开发的可行性。 另外,应吉林省政府要求,新规划还为吉林省政府预留了大面积的行政中心等建设用地。 针对此区域的规划,18日,长春市南关区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地块的最终用途一直就存在争议。长春市规划局用地规划处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长春市南部新城的规划依然处在“完善的过程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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