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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000892)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19:10 中国证券网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2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决议,提名龚书楷、李敏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2007年1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有关龚书楷、李敏的《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
2007年12月19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龚书楷、李敏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请关注函》(公司部独董审核关注函【2007】第34号),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我部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表示关注。你公司仍可将其作为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核,但你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交易日,披露本所关注意见,并在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对上述提请关注事项进行说明。
按照上述要求,特此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意见予以披露,同时对关注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将安排独立董事候选人龚书楷、李敏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
2007年12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本公司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的关注意见予以说明。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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