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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002103)独立董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 19:52 中国证券网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授权经营层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后,对公司聘任总经理、财
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授权经营层进行证券投资等事项,一致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任职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任职资
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君平先生担任公司
总经理,聘任胡志明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聘任戴国平先生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聘任
姜珠国先生、舒跃平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聘任杨远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
鉴于公司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建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境内股
票一级市场的投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符合公司《证券
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经营层进行投资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人民币的股票一级市场的投资,对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
我们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投资余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境内股票
一级市场的投资(含参与其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
独立董事:胡启昌
独立董事:李若山
独立董事:梅志成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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